行风廉政建设情况
为了深入的开展创建“廉洁诚信医院”活动,以廉洁诚信取信于患者和广大人民群众,努力实现“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切实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现建立以下廉洁诚信制度:
一、严格遵守诊疗规范及技术操作规程、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杜绝过度医疗现象、杜绝医疗欺诈行为。
二、严格执行药物遴选“阳光采购”和医疗设备,耗材,卫生材料,基建,物资采购招投标等制度。
三、加强医院内部管理、严把医疗质量关、杜绝使用假冒伪劣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以及其它卫生材料。
四、严格利用职权便利,索取收取病人或家属“红包”。
五、严禁接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一次性卫生材料、药品试剂、生活物资、基建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代理推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它不正当利益。
六、严格执行国家物资政策、规范收费、不得自定收费项目、超标收费,重复收费和分解收费。
七、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简历完善价格公示制度、查询制度、费用清单制度、提高收费透明度。
八、严格执行医保政策,依病情收治病人,不发生套保、骗保、挂床收费、降低门槛收治病人的行为。
九、进一步完善畅通的医患沟通渠道和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妥善的处理患者的意见和投诉。依法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尊重病人的知情权、隐私权和选择权。
十、如发现有违反上述承诺的科室和员工,将按照医德考评制度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且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为实现上述郑重承诺,我们将加强管理,严格要求。医院设立举报电话和投诉信箱,诚挚欢迎社会各界监督。24小时监督举报电话:63624024、13388800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