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卫生局组织召开危急重症孕产妇救治管理专题会
2013-08-09
为贯彻落实《昆明市危急重症孕产妇救治网络建设方案》,提高全市危急重症孕产妇抢救能力和水平,市卫生局于2013年5月22日在昆明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组织召开了危急重孕产妇救治管理专题会。市卫生局许勇刚局长亲自到会听取汇报并做重要指示,市卫生局李凌副局长、蒋立虹副局长,市卫生局医管局、妇幼处相关领导,市妇幼保健院院长、分管副院长、医务科长、产科主任,市延安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分管副院长、医务部主任、产科主任,云南昆明血液中心相关领导,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主任和相关人员共计20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李凌副局长主持,卫生局妇幼处负责人宋继红就目前昆明市孕产妇死亡情况和危急重症孕产妇救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困难以及下一步工作思路进行了汇报。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李继红主任结合广东省妇幼保健工作先进经验和昆明市实际情况对危急重症孕产妇救治工作及网络建设提出了工作措施。作为昆明市危急重症孕产妇救治管理中心的市妇幼保健院、市延安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领导及相关人员就危急重症孕产妇抢救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讨论,并就完善救治网络、优化转诊流程等提出了建议。专家指出,危重孕产妇救治工作必须要严格遵循首诊负责制、就近抢救和对口定点机构支持转诊的原则;目前,通过建立和执行孕产期专科疾病会诊及抢救制度,危重孕产妇救治工作已经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李凌副局长指出,目前全市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还较为薄弱,基层网底对高危孕产妇的识别、管理存在困难;县区级医疗机构的能力较为欠缺,产科质量亟待提高,造成后期危急重症孕产妇抢救压力较大。针对以上问题,李凌副局长提出以下工作建议:第一,三大抢救中心要组织召开院内工作会议,召集相关科室,传达本次会议精神,理顺各科室间的协作关系。第二,尽快在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建立全市危急重症孕产妇抢救网络指挥协调机构,建立跨学科专家库,进一步提升危重孕产妇抢救的质量和效果。
最后许勇刚局长做会议总结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第一,昆明市已经从2012年开始建立了产科建设与质量管理评审制度,并作为今后的常规工作。目前,县级的评审工作已经结束,医管局、妇幼处、卫生执法监督局等共同配合,在7月底前按照《昆明市产科建设与质量管理评审工作方案》组织完成市级产科质量评审并召开通报会,对于评审不合格者限期整改,整改验收仍不达标的,收回其《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退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准入机构。
第二,各级各类产科执业医疗机构(包括民营医院)必须要制定危重孕产妇工作预案,建立危重孕产妇急救小组,负责本院的危急抢救和转诊等工作,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要负责提供技术指导。
第三,进一步完善全市危急重症孕产妇省市级、县级、乡级、村级四级救治网络系统,加强基础管理工作。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要严格履行高危孕产妇筛查治疗和报告、危急孕产妇急救和转诊等首诊负责制度;认真实行对口责任定点医院转诊制度,对危急重症孕产妇实行就地就近、对口定点抢救的原则;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按照抢救转诊标准要求,认真筛查和严格掌握高危孕产妇会诊转诊指征,规范会诊和转诊。同时,在7月内组织召开由县卫生局领导、县医院院长及医务科主任等参加的专题工作会,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
通过本次会议,明确了下一步工作重点和要求,为各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努力降低全市孕产妇死亡率起到了较好的推动作用。
会议由李凌副局长主持,卫生局妇幼处负责人宋继红就目前昆明市孕产妇死亡情况和危急重症孕产妇救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困难以及下一步工作思路进行了汇报。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李继红主任结合广东省妇幼保健工作先进经验和昆明市实际情况对危急重症孕产妇救治工作及网络建设提出了工作措施。作为昆明市危急重症孕产妇救治管理中心的市妇幼保健院、市延安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领导及相关人员就危急重症孕产妇抢救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讨论,并就完善救治网络、优化转诊流程等提出了建议。专家指出,危重孕产妇救治工作必须要严格遵循首诊负责制、就近抢救和对口定点机构支持转诊的原则;目前,通过建立和执行孕产期专科疾病会诊及抢救制度,危重孕产妇救治工作已经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李凌副局长指出,目前全市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还较为薄弱,基层网底对高危孕产妇的识别、管理存在困难;县区级医疗机构的能力较为欠缺,产科质量亟待提高,造成后期危急重症孕产妇抢救压力较大。针对以上问题,李凌副局长提出以下工作建议:第一,三大抢救中心要组织召开院内工作会议,召集相关科室,传达本次会议精神,理顺各科室间的协作关系。第二,尽快在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建立全市危急重症孕产妇抢救网络指挥协调机构,建立跨学科专家库,进一步提升危重孕产妇抢救的质量和效果。
最后许勇刚局长做会议总结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第一,昆明市已经从2012年开始建立了产科建设与质量管理评审制度,并作为今后的常规工作。目前,县级的评审工作已经结束,医管局、妇幼处、卫生执法监督局等共同配合,在7月底前按照《昆明市产科建设与质量管理评审工作方案》组织完成市级产科质量评审并召开通报会,对于评审不合格者限期整改,整改验收仍不达标的,收回其《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退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准入机构。
第二,各级各类产科执业医疗机构(包括民营医院)必须要制定危重孕产妇工作预案,建立危重孕产妇急救小组,负责本院的危急抢救和转诊等工作,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要负责提供技术指导。
第三,进一步完善全市危急重症孕产妇省市级、县级、乡级、村级四级救治网络系统,加强基础管理工作。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要严格履行高危孕产妇筛查治疗和报告、危急孕产妇急救和转诊等首诊负责制度;认真实行对口责任定点医院转诊制度,对危急重症孕产妇实行就地就近、对口定点抢救的原则;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按照抢救转诊标准要求,认真筛查和严格掌握高危孕产妇会诊转诊指征,规范会诊和转诊。同时,在7月内组织召开由县卫生局领导、县医院院长及医务科主任等参加的专题工作会,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
通过本次会议,明确了下一步工作重点和要求,为各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努力降低全市孕产妇死亡率起到了较好的推动作用。
基层科 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