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组织2013年度产科建设及质量检查评审
2013-08-20
为进一步提高昆明市医疗机构产科质量管理水平,切实降低全市孕产妇死亡率,按照《昆明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全市产科建设及质量检查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落实,于2013年3月完成全市191家助产机构产科质量的县级初审。在此基础上,昆明市卫生局于2013年6月27日至7月7日抽查其中29家(省级机构1家,部队医院3家,民营机构25家)助产机构进行了市级检查评审。
本次市级抽查评审专家由昆明市卫生局、昆明市卫生局执法监督局、昆明市医院管理局、昆明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专家和市级危急重症孕产妇抢救中心产科主任共同组成。检查组按照《昆明市产科建设验收标准》、《昆明市产科质量管理评审标准》从助产机构的医院管理、人员配备、房屋设置、产科基本设备、急救***品、产科质量等六大方面进行考核评分。
市级抽查评审结果显示主要问题为:部分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对助产机构监管力度不强,母婴保健技术执法不严;存在超范围执业的情况;产科人床比例及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持证上岗率不达标;产科规章制度不健全,措施不落实;房屋设置不达标准,产房布局不合理;新生儿复苏囊、氧气、吸引器等产科必备设施设备及***品配备不足;产科医务人员知识老化,技术操作不熟练,高危孕产妇识别能力、新生儿窒息复苏技能不掌握,催产素使用不规范,剖宫产指征符合率低,未实施产儿科医生双查房制度;产科病历书写不规范。
本次市-县两级评审结果为“不合格助产机构”共计26家。各县(市)区卫生局将督促其在2013年8月1日前依法办理退出手续,同时收回《出生医学证明》证章。
本次市级抽查评审专家由昆明市卫生局、昆明市卫生局执法监督局、昆明市医院管理局、昆明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专家和市级危急重症孕产妇抢救中心产科主任共同组成。检查组按照《昆明市产科建设验收标准》、《昆明市产科质量管理评审标准》从助产机构的医院管理、人员配备、房屋设置、产科基本设备、急救***品、产科质量等六大方面进行考核评分。
市级抽查评审结果显示主要问题为:部分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对助产机构监管力度不强,母婴保健技术执法不严;存在超范围执业的情况;产科人床比例及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持证上岗率不达标;产科规章制度不健全,措施不落实;房屋设置不达标准,产房布局不合理;新生儿复苏囊、氧气、吸引器等产科必备设施设备及***品配备不足;产科医务人员知识老化,技术操作不熟练,高危孕产妇识别能力、新生儿窒息复苏技能不掌握,催产素使用不规范,剖宫产指征符合率低,未实施产儿科医生双查房制度;产科病历书写不规范。
本次市-县两级评审结果为“不合格助产机构”共计26家。各县(市)区卫生局将督促其在2013年8月1日前依法办理退出手续,同时收回《出生医学证明》证章。
昆明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基层指导科
杨海云
杨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