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2012年托幼***构卫生保健评审复审工作
昆明市2012年托幼***构卫生保健评审复审工作于1月11日开始,为进一步提高托幼***构卫生保健工作的水平,保障广大在园儿童的身心健康,根据卫生部、教育部颁布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昆明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昆明市托幼***构卫生保健合格证发证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市决定自2011年建立托幼***构卫生保健合格证制度。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11年托幼***构卫生保健工作评审,并将此工作作为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常规工作,对已建立和新建的托幼***构开展卫生保健评审。
从2011年举办全市评审工作培训班之后,各县区妇幼保健中心积极与各教育局联合起来,采用《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昆明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昆明市托幼***构卫生保健合格证发证管理办法》和《昆明市托幼***构卫生保健工作检查评审标准》,统一标准和评审方法对辖区内的托幼***构首先自查、自审,并向县区级提出评审上报。各县区妇幼保健中心再进行逐一的核实、初审工作,初审合格者再向市级的妇幼保健中心上报。到2012年1月各县区已陆续完成对上报托幼***构的初审工作,昆明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代表市级的评审工作组对初审合格的托幼***构再逐一完成的核实、复审工作。预计于2012年3月底完成昆明市级的托幼***构评审、复审工作。
昆明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基层指导科
201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