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纪委九届三次全会公报
2013-12-09
云南省纪委九届三次全会公报 | |
2013年2月1日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13年2月1日在昆明举行。出席会议的省纪委委员40人,列席280人。 省纪委常委会主持了会议。全会传达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了我省2012年反腐倡廉工作,研究部署了2013年工作任务。全会审议通过了辛维光同志代表省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推进云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报告。 省委书记秦光荣同志出席全会第二次大会并讲话。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党员领导同志出席会议。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全会认真学习了习近平同志的重要讲话,一致认为,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一贯方针,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反对腐败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秦光荣同志在省纪委九届三次全会上的讲话,明确要求严明纪律,转变作风,严惩腐败,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证。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认为,过去的一年,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一手抓经济发展,一手抓反腐倡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继承发展、创新突破、成效显著,为我省“稳增长、冲万亿、促跨越”目标的实现提供了有力保障。 全会强调,2013年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着力转变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以反腐倡廉建设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为推动云南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提供有力保证。 第一,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行为。严格遵守和维护党章。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以及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党委要担负起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认真落实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第二,以良好风气推动云南发展新跨越。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为重点,坚决整治影响云南发展攻坚、提速、冲刺的不良风气。着力促进解决办事难落实、项目难落地、问题难解决等“三难”问题。大力改进工作作风,坚决制止奢侈浪费。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自觉破除特权思想。严格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纠正以权谋私行为。 第三,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深化直接联系群众工作,畅通服务基层和群众的渠道。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及时报告和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制度,全面推行“五级联动”工作机制解决群众诉求。深入开展纠风和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第四,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腐化堕落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 第五,更加有效地预防腐败。制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五年规划实施办法。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和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 第六,打造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省纪委常委会要率先垂范,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自觉接受监督,建设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全会号召,全省党员干部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扎实履职、奋发进取,不断开创我省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为推动云南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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